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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蛙可以随便养吗?

一、林蛙可以随便养吗?

林蛙又名蛤士蟆、雪哈,喜欢在小溪小河边产卵来繁衍后代,等到发育到尾巴退去就跳出水面去田间地头去吃害虫了。

林蛙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东北地区,春季产卵,秋季气温降低就会水里了,冬季在冰面下进入冬眠期,由于耐寒能力极强,之所以称之为雪哈,周而复始。

说到林蛙的养殖,林蛙属野生保护动物,不是随便养殖和捕捞的,要得到国家林业部门的审批,需要办理特种养殖许可证和特种销售证件,非法捕捞是违法犯罪行为。

林蛙的养殖基本都是散养居多,比如承包一条长年流水的小溪或小河,因为林蛙要求的生存条件很高,清澈的溪水,水深50公分就够了,大江大河基本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水污染严重地区也不适和林蛙的生长。由于最近这些年林蛙的经济价值一直居高不下,养殖林蛙的就越来越多了。

林蛙圈养的也有,但利润小很多,林蛙是吃虫子的,在野外它有100多种虫子吃,人工喂养一要有技术二要大量的资金来投食。

林蛙是可以养殖的,但要有当地林业部门所颁发的养殖证和销售证,不要盲目的养殖,否则违反了法律就得不偿失了!

二、2022年林蛙养殖新政策?

一、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名录调整

  根据专家研究论证意见,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以下简称“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对其他蛙类,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将本着科学性优先和兼顾管理可操作性的总体原则,共同确定分类划分方案,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进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

  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衔接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相关蛙类管理调整工作交接到位;要做好相关证件撤回注销和档案资料移交,主动告知从业者相关管理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对于情况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全交接到位的,可协商通过设立一定过渡期等措施,确保有关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三、加大保护力度,打击违法活动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蛙类野生资源保护力度,利用活动仅限于增养殖群体。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捞相关蛙类野生资源;确需捕捞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报经相关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蛙类保护与当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捕捞利用活动;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出售、购买、利用相关蛙类野生资源的行为。

  四、规范养殖管理,科学增殖放流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蛙类的养殖管理,强化苗种生产审批和监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和限养区内从事养殖生产的,要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科学合理安排蛙类野外增殖放流,扩大种群规模,加强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保护种质资源。

  五、加强科学监测,强化保护宣传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底调查,准确掌握蛙类野生资源状况,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保护体系,全方位提升野生蛙类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蛙类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域、重要栖息地等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严防破坏野外生境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建立信息发布和有奖举报机制,主动公开蛙类野生资源和栖息地状况,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开展蛙类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蛙类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养殖林蛙怎样?

养殖林蛙前景很好,林蛙的人工养殖已经进行很多年,养殖技术也获得了一些进步。目前,林蛙的市场价值很高,春季母林蛙售价在100~150元/斤,公林蛙市场售价在20~35元/斤。而秋季,母林蛙市场价格更贵,高达150~240元/斤。如此高的市场价格,说明养殖林蛙的前景还是有的。

四、林蛙为什么不能养殖?

绥棱林业局湿地不让养殖林蛙符合规定,合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2020年开始林蛙由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林业局无法签发林蛙养殖证,必须去渔业部门开具相关证件,否则就是无证养殖,因此绥棱林业局湿地不让养林蛙是符合规定且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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